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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性方面的赔偿额度有望提高。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wěi】会办公厅昨日向社【shè】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性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建议和建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 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食品安全【quán】性法草案是在食品卫生法基础上进【jìn】行修改,并根据修改的内容将其更名而来的。草案第90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焦【jiāo】虑全性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最高处以20倍的罚款 草案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性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de】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动,规定了较为严厉【lì】的处罚措施,主要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èn】;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zhèng】。 焦虑全性食品将被召回 草案规【guī】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发现食品焦虑全性,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或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jīng】营者停止【zhǐ】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食用该食品。生产【chǎn】者应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记录召回状况。另外,对于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方式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常 群众提建议的几种方式 1.可以将建议寄送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2.可以将建议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 3.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站点(中国人大网址:www.npc.gov.cn)。 截止时间段:8-12下午6时。 广泛征求各方面建议 新华网北京8-12电(记者邹声文)食品安全性立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lì】益,备受社会【huì】各界关注。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性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建议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àn】。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建议的【de】第一部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有关通知中指出,食品安全性法草案是一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zhèng】食品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性和【hé】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chū】次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全国【guó】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统筹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公开征求建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huì】办公厅的具体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dān】位的建议,并于8-12前将建议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群众就食品安全性法草案充分发表建议。社会各界【jiè】群众的建议可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将建议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huì】(邮编:100805),或者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根据有关计划,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方【fāng】面人士对食品安全性法草案的建议。 |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网 |